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最新消息

一、依本校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辦法辦理(附件一)

二、作業期程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二)

()申請截止日:10882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三)

  ()系所審查:108911日前完成

  ()各院審核:108930日前完成院評選會議

  ()各院推薦名單送研發處:108105日前由院統一繳交推薦名單(附件)

  ()頒發得獎人獎金:10810月底。

  獲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鄰里)、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以及論文或創作專輯1本(封面上方標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年度優秀學位論

            文與創作獎」─16級字,標楷體)。

  ()頒發獎狀:1096月畢業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