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上、下學期)赴清華大學、金門大學交流相關說明:
1.對象為本校就讀一年(含)以上之本校在學生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各10名。
2.110學年度申請案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請申請人於4月19日(一)17:00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所。
3.申請者應檢具下列表件申請。
(一)申請基本資料表一份。(附件下載)
(二)交換研修讀書計畫一份。(不限定格式)
(三)教授推薦函二封。
(四)身分證及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五)歷年成績單。
(六)家長確認函。(附件下載)
(七)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八)應屆畢業生填寫切結書。(附件下載)
(九)交換學校及其院系所所要求之資料。(無公告則免)
4.本案聯絡人:研發處林小姐,分機:1911
E-MAIL:nice98965@ntua.edu.tw
學校 | 身分 | 名額 | 備註 | |
國立清華大學 | 互惠生 | 10名/學期 |
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1-1154-7317.php?Lang=zh-tw |
|
國立金門大學 | 互惠生 | 10名/學期 | https://www.nqu.edu.tw/teach/index.php?code=list&ids=2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