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最新消息

本校111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作業開跑囉!
 

一、依本校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辦法辦理(附件一)

二、作業期程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二):
  (一)申請截止日:112年8月2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三);請各系所協助轉知111學年度碩、博士畢業生本訊息

  (二)系所審查:112年9月8日前完成。
 

  (三)各院審查:112年9月28日前完成院評選會議(聘任之校外委員需達總人數(1/3)。
 
  (四)各院推薦名單送研發處:112年10月5日前由院統一繳交推薦名單(附件四)、上開院評選會議紀錄推薦者論文或創作
        專輯
(封面影本即可),以供研發處後續統整簽辦。
 
  (五)獲獎人獎金撥款:
        獲獎者需提供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鄰里)、郵局存摺或中華民國金融帳戶帳號影本、以及論文或創作專輯1本。
       (封面上方標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1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16級字,標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