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最新消息

一、計畫主旨

  本校推動USR計畫的核心宗旨在於提升教師的教學與研究能量,聚焦藝術領域的社會實踐與永續發展,並強調在地連結、跨領域合作與學生參與。計畫鼓勵教師組成USR共學與實踐社群,透過工作坊、在地參訪、教材研發及場域觀摩等活動,以微小而具體的行動推動改變。

  本計畫期待本校教師能夠結合藝術專業與在地資源,透過多方探索與在地連結,提出符合臺藝大USR目標的種子計畫,進一步擴大教師參與,深化USR計畫的影響力。

 

二、申請計畫範圍

  1.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通過日起至114年8月31日

  2.申請類型:依自身探索USR議題的需求,得選擇申請共學型或實踐型。

  (1)共學型:以「學習與交流」為核心,適合希望透過知識分享、討論與探索來深化USR理解的教師。形式可包含工作坊、討論會、教材研發、案例分享等方式,促進跨領域對話,為未來的行動奠定基礎。

  (2)實踐型:以「行動與落地實踐」為主,適合已具初步構想,並希望將USR理念應用於特定場域的教師。需有明確的在地合作對象,透過田野調查、社區參與、藝術創作等方式回應地方需求,累積實踐經驗。

 

  3.計畫目標

目標

說明

提升USR教學與實踐能力

鼓勵教師將藝術專業知識與技能應用於社會議題,培養學生具備社會關懷及實踐能力。

強化在地連結與合作

透過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共同發展符合在地需求的藝術永續實踐方案。

促進跨領域合作

鼓勵不同藝術領域教師組成社群,共同研發跨領域、跨文化的教學模式。

推動永續發展教育

將永續發展概念融入教學,提升學生對永續議題的意識與行動力。

建立共創平台

透過行動計畫,蒐集、整理在地知識,發展具在地特色的藝術教學資源與成果。

  4.實踐場域:實踐場域得包含學校鄰近區域(浮洲、板橋等)、大台北地區(北北基桃),若選定前述以外之地區,須於申請表內說明選定緣由。

 

三、申請資格

  1.共學與實踐社群參與成員至少4位(含計畫主持人),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並邀請校、內外成員共同參與。

  2.校內成員須包含校內專、兼任教師至少1名(計畫主持人除外),其餘成員得包含行政人員、專案助理、在校學生等;校外成員至少1名,可邀請潛力場域夥伴、在地工作者、藝術家、他校教師等人參與。

  3.每位教師至多僅能參加2組社群。

 

四、補助金額與經費項目

  1.補助金額:每案依據申請類型補助3或5萬元,補助額度得由審查委員視專案規模、工作內容、預期效益、年度預算額度、申請補助件數與審查委員之建議等酌予調整。

  2.經費支用項目:凡符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相關經常門費用,包含講座鐘點費、諮詢費、交通費、住宿費、工讀費、膳食費、印刷費、雜支費等。經費編列及支用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核銷相關程序由團隊成員協助辦理。

  3.支應項目不包含資本門(超過一萬元以上之設備,例如電腦、平板、網頁架設等)。

  4.每案聘用工讀生以1位為限,工讀金支領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40%。計畫校內成員不得支領講座鐘點費及出席費。

  5.於執行期間至少辦理3次活動,各場活動需有過半數計畫成員參與。

 

五、計畫審查暨成果評核

  1.獲補助團隊須配合出席管考會議進行成果分享,並於執行結束繳交成果報告,配合時間屆時實際通知信件為主。

  2.成果分享:配合出席USR管考會議,進行成果分享,簡報內容得包含問題意識、計畫目標、參與成員、活動執行情形、達成效益等,得視計畫實際情形彈性調整呈現內容。

  3.成果報告:針對實際執行情形進行成果報告撰寫以及紀錄,並於114年9月30日(二)前繳交。

  4.計畫審查標準:

項目

占比

說明

需求性

40%

計畫問題意識是否契合當前社會需求、或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關聯性

30%

整體計畫目標、架構、執行方法,是否能夠與在地場域、學生、教師產生連結以及促成進一步的實踐行動。

發展性

30%

整體計畫是否具未來發展性,可擴大辦理、或申請本校USR Hub計畫之潛力。

  5.本處將依據計畫實際執行、成果資料繳交、經費執行、會議出席等情形,作為下次申請本補助計畫之審查依據。

六、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一)止

  2.申請方式:於申請期程內將【114年度USR共學與實踐社群補助計畫申請表】之電子檔案寄至USR計畫推動辦公室信箱:ntuausr@ntua.edu.tw。電子郵件主旨請使用:【USR共學與實踐社群補助計畫申請】計畫名稱_計畫主持人姓名。

 

七、重要時程

時程

項目

備註

3/31(一) 23:59前

計畫申請截止

以電子郵件提交申請

4月底(暫定)

補助結果公告

 

5月至8月

計畫執行及經費核銷

 

9月(暫定)

成果分享

配合管考會議時間進行分享

9/30(二)

提交成果報告

以電子郵件提交

 

八、辦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推動辦公室

聯絡窗口:研發處 黃小姐 02-2272-2181轉分機1931

 

相關表單雲端連結https://reurl.cc/RLxL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