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創意「內容」、整合產學資源、提升附加價值
以文化創意產業為重點扶植領域,輔導過傳統工藝廠商、立體中國結雕廠商、廣告公司、傳播公司、影劇公司、演藝經紀公司、展場與室內設計公司、生態拍攝公司,未來預計培育向表演藝術團體、劇場工作室、劇場及畫廊經營者、電子相框業者等企業廠商。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配合國家政策,培育創新中小企業養成,落實產學接軌,於民國88年成立本中心,以促進國內產業升級,提昇國家總體競爭力,並自政府著力推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頒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後,本校更以獨特專業特色領域,以作為國家文化藝術產業驅動者之姿,鼓勵本中心戮力投身文化創業產業育成工作。
未來國家的產業發展趨勢在於高附加價值的提昇,數位內容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成功關鍵在於內容的創新性與豐富性,臺藝大育成中心著眼於Contents產業的發展趨勢,已於幾年前大力輔導廠商內容物的創意與製作,舉凡平面設計、3D動畫、AR、VR、多媒體、遊戲角色與腳本、影劇劇本、影像製作、情境場景模式等都是產品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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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25/04/29
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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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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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暨育成中心主任
(02)2272-2181#2601
chengd@ntua.edu.tw
產學暨育成中心經理
(02)2272-2181#2602
syuan@ntua.edu.tw
申請資格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以科技研發產出及創意文化產業為營業項目,其公司計畫具創新性且已具雛型,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繳交中小企業進駐創新育成中心申請書,每一申請人之申請結果,將由創新育成中心於該申請案正式建案日起三十天內書面通知。
與創新育成中心教授簽訂之合作備忘錄(由廠商提供) 、申請書(由廠商提供)、營運構想書(由廠商提供)、技術審查書面意見表(由創新育成中心提供)
中小於受理進駐申請案起二十天內進行書面技術審查,十天內進行推動委員會評審會議,全程審查時間不逾四週。(不含資料補正)
創新育成中心為提升培育成效,公開評選適合中小企業進駐,特訂定本評審辦法,以提供業界申請進駐參考。
進駐說明會與廠商洽談
Web designer同意配合進駐,繳交相關資料
Web designer撰寫營運計劃構想書
Web designer審查委員進行審查
Web designer與進駐廠商簽約
Web designerGrowing up
成立至今已屆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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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