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之規定,擬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並就達成情形作成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公開校務經營資訊。
二、依據教育部「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申請年度捐資教育事業興學敘獎事宜。
三、推動大觀藝術教育園區校際交流,落實聯盟之教育策略,推展藝術教育推廣課程,發展互惠的合作夥伴關係,深耕在地的藝術教育環境。
四,落實藝術大學社會責任精神,致力發揚藝術人文力量,連結在地深耕合作,共創共學共好的人才培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