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最新消息

各位師長、同仁大家好:
 
一、依本校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辦法辦理(附件一)。

二、作業期程如下(流程圖如附件二):
  (一)申請截止日:107年8月2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三);請各系所協助轉知106學年度碩、博士畢業生本訊息。
  (二)系所審查:107年9月11日前完成。
  (三)各院審核:107年9月30日前完成院評選會議(聘任之校外委員需達總人數1/3)。
  (四)各院推薦名單送研發處:107年10月5日前由院統一繳交推薦名單(附件四)、上開院評選會議記錄及推薦者論文或創作專輯(封面影本即可),以供研發處後續統整簽辦。

  (五)頒發得獎人獎金:107年10月底。
      獲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鄰里)、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以及論文或創作專輯乙本(封面上方標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6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16級字,標楷體)。
  (六)頒發獎狀:108年6月畢業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