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其他計畫

一、主旨: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第27屆臺北文化獎,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5日17:30受理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得從缺。

(二)參選者應備齊基本資料表、參選簡歷及事蹟、推薦書及被推薦人同意書,並將報名文件之可編輯電子檔燒錄光碟或USB,且清楚書寫參選人名稱。自行參選者,則無須填具推薦書及被推薦人同意書。

(三) 本案一律採書面報名,請參選者自行將「報名文件1式2份」及「燒錄光碟或隨身碟(USB)1份」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第27屆臺北文化獎徵件小組收」(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culture.gov.taipei官網/選單/歷年文化節慶/臺北文化獎頁面下載徵選簡章。

(五)本案聯絡人:陳俞均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3508,Email:eh0019@gov.taipei

檔案下載: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