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新住民發展基金113年度「新住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及其子女發展研究計畫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
內截止日至112年8月30日中午12:00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申請方式:
1.請至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補助作業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
2.填表登錄完成後,應列印送件憑證連同紙本申請文件一式二份,於校內截止日(112年8月30日中午12:00)前送
至研發處。
※紙本申請文件請參閱內政部公告第十點。
※研究主題請參閱內政部公告第三點。
(二)注意事項:
1.研究主持人接受政府委託(補助)研究案含本次不得超過2個,且其重疊期間不得逾4個月為原則。
2.學術性之研究案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