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國科會計畫

一、主旨:國科會113年度「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案,自113年1月9日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至113年2月5日中午12:00止,欲申請之教師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申請送出(系統),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本會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 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以期逐步為學界累積卓越專書與經典著作。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領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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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內容說明:

     1.本計畫為多年期之個別型研究計畫,執行期限三年至五年。

     2.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處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

     3.計畫書內容應敘明歷年來主要學術貢獻、標明所擬撰寫專書內容之初稿一章,及規劃辦理系列主題研討座談會。

     4.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辦理系列主題研討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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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方式:

     1.每年核定補助至多六件計畫。

     2.經費補助項目:含舉辦研討座談會所需之場地費及現場錄影費等各項會議相關費用,不含圖書授權使用費用、校對、美編、編輯、印刷、出版及行銷費用,餘依專題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3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本會其他研究計畫。


  (六)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本會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否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七)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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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計畫應於執行期滿前一年完成專書初稿,並隨當年度期中進度報告於線上繳交,全書初稿經本會審查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應擇期召開主題研討座談會,進行公開討論、批評,計畫主持人須作回應及修正。專書完稿應於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後二年內,經具有編審會學術審查制度之出版社審查通過後出版,並函送出版之專書5冊至本會。本計畫專書出版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執行機關。


  (九)本案聯絡人:

     1.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2.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來函及徵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