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國科會計畫

一、主旨:國科會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至113年4月22日,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說明: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1. 臺方計畫主持人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2.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

     3.曾於2021-2024 年獲得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研究團隊(三方計畫主持人均相同),不得提出申請。

 

  (二) 本項臺拉立三邊合作計畫之合作領域為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 但本次徵件鼓勵「生醫」和「雷射」領域。

 

  (三)申請方式:

     1. 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三方 各一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後,分別向本會及拉、立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 。

     2. 請依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於本會「雙邊協議擴充加值 (add-on)國際合作計畫」線上系統填列計申請書。

     3. 計畫歸屬請依計畫研究主題及所屬學門勾選對應之學術司。

     4. 申請表 IM04 屬檔案附錄之上傳功能鍵,請將本項申請案之共用英文申請表(如公告附件)、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英文履歷及著作目錄等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至系統。 未上傳者視為申請資料不全。

 

  (四)本案聯絡人:

     1. 國科會科國處莊惟鈞科員,電話:2737-7559,Email:wjchuang@nstc.gov.tw

     2. 拉立二方聯絡人:https://smsm.lrv.lt/en/sector-activities/science-1/the-scientific-cooperation-of-latvia-lithuania-and-taiwan/national-contact-point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來函及徵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