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6日23:59止受理申請,欲申請之學生請於截止日前依序完成下列事項,逾期恕不予受理。
(一)學生端:(114年2月14日 17:00止)
1.至國科會系統上傳申請資料並繳交送出;
2.通知研發處進行系統確認 以及 繳交學術倫理課程教育訓練證明文件;
(二)指導教授端:(114年2月16日 23:59止)
經指導教授同意並上傳初評意見表(需簽名)
其他詳情請參閱以下說明。
說明:
一、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二、依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第4款規定,請務必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課程,未完成繳交者,將視為申請文件未齊備,不予送件。
※相關課程可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nctu.edu.tw,進行教育訓練。
三、申請資格:(執行期間亦須符合本款資格)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須為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四、申請方式: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本會網站線上製作下列文件,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經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
(一)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二)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C803,須簽名)。
(三)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四)學生歷年成績證明(須經教務處核章,並掃描為清晰完整之電子檔)。
五、補助經費項目:
(一)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元,八個月計新臺幣48,000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所編列項目需與計畫執行相關,如獲核定將為經費使用之依據)
六、注意事項:
(一)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二)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三)學生及指導教授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 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