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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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4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詳情請參閱以下說明。

 

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至6個月(114年8月至115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請有意申請的教師,於114年4月21日前將申請書送至研發處,以俾利辦理發函作業。

 

四、本案聯絡人:陳怡晴小姐,電話:02-6630-8239,電子信箱:icc@narlabs.org.tw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

檔案下載:

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