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國科會計畫

國科會115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案,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20日中午12:00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詳情請參閱以下說明。

 

說明:

一、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指學術界研究人員以其過去研發之成果及核心技術 為主軸,對外提供協助與服務為目標之計畫,可由單一或多位研究人員組成, 其項目應涵蓋核心技術之內容、該技術之應用性、未來可能參與共同組成會員形式之聯盟會員及該聯盟運作計畫等。

二、聯盟會員(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獨資或合夥事業、公司或財團法人),由計畫執行機構自行遴選參與,聯盟會員參與計畫之相關權利義務規範,應由計畫執行機構與聯盟會員以書面契約約定,並連同完整進度報告或結案報告一併線上繳交。

三、合作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至多補助二期。

四、申請案未獲核定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六、本案聯絡人:方怡渟小姐,(02)2737-7231,Email:ytfang@nstc.gov.tw

七、詳細內容請參閱申請手冊。

 

檔案下載:

申請手冊